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情况自行开具发票,也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 **开增值税发票有几点需要注意,一起来看看吧!

一、责任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税务机关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资料齐全,所列项目合法,应开具**发票。
纳税人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办理一次,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专用发票
1.自然人**专用发票
(一)自然人买卖、租赁不动产
自然人出售和出租其取得的房地产,买受人或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自然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委托房屋中介、房屋租赁公司等单位出租房地产,需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受托单位可申请**值- 代为向主管税务机关加税。可以委托开发票。
纳税人因产权转让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自然人在特定范围内从事代理、经纪业务
保险、证券、信用卡、旅游等行业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收的企业,在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后,可以将名称、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缴费时间、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汇总**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开具个人代理人缴款额。 , 详细的征税清单。
2.不领专用发票而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的,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到目前为止,与这些实体是:
(一)住宿业、认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首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9万元),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税务机关不再开具。
但销售其取得的房地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报经税务机关批准。
纳入自发后,无论月销售额是否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是否超过9万元),均自行发行,不再**。
(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准并实际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仍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3.可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一)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允许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专用发票时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为特殊增值税目的发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已缴纳的税款,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纳税9万元)的,可免税,但必须追回发票全部收回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即不能同时进账退税。
(二)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运和内河货运,具有相关运输资质并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出发地、到达地办理税务登记或承包运输业务的地点。在任何地方,向就近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普通发票
1.自然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
自然人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申请人不能到场,经办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偶尔按使用付费**:
(一)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业务量未达到省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计费起征点(目前500元/每次),税务机关只开具发票,属于免税范围,不征税。
3. 一个纳税期内开具多张发票
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开具发票、一次开具发票、多次开具发票的,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具发票金额达到月度最低限额的,征税起征点达到阈值时一起计算。例如:某人在某月有劳务,你第一次开500元的发票,免税;加上之前每次购买的金额,累计金额为31000元,需要按照缴费时的销售额31000来纳税。
四、其他规定
1. 无效或红红处理:
因开具错误、销售退货、销售折扣、服务中断等原因,已**需要作废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于**月向原税务机关对已开具发票的发票作废;不符合无效宣告条件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2、冲压要求:
(一)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自然人**特殊情况外,应在发票备注栏加盖纳税人**专用发票章。
(二)如为自然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备注栏加盖税务机关**发票专用章。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在发票备注栏加盖税务机关**发票专用章。